金管會昨天宣布,未來癌症等重大疾病將分輕重等級,原位癌可望獲得理賠。癌症希望協會執行長蘇連瓔肯定這樣的作法,她說,商業保險是支持癌症患者非常重要的保險,可彌補健保不足。
蘇連瓔說,民眾花錢購買醫療險,不論大病小病,就是希望能獲得全面保障;現在醫藥進步,很多癌症已不若以往致命,甚至更像慢性病。
蘇連瓔表示,未來若原位癌能納入理賠,是較以往進步的作法。但她也擔心,現在癌症險都賠錢,理賠原位癌後,是否排擠保險業者理賠重度患者的內容,畢竟這邊多了那邊可能就少,擔憂未來患者更弱勢。
不僅是商業保險,全民健保也在思考是否限縮癌症的重大傷病卡年限,將現在的五年縮短為三年。蘇連瓔表示,健保資源是公共財,在資源有限必須發揮最大效益的情況下,支持限縮重大傷病卡年限,「但商業保險邏輯不同,那是自己買的保險。」
健保署去年委託台大醫院與和信醫院研究不同癌症及期別是否限縮重大傷病卡效期;健保署醫務管理組長林阿明表示,目前還未定案。
From:2015-01-14 03:10:51 聯合報 記者黃文彥/台北報導
青山觀點
青山假髮很幸運的在醫療假髮領域中
因為物美價合理獲得不少癌友青睞,也因此常會接觸到許多化療病友
透過病友的心情讓我們深刻感受到罹癌的理賠是一件讓人相當矛盾的事情
國內的防癌險理賠大多是只賠一次,理賠的內容會跟確診時的級別有關
像有些病友發現罹患乳癌二期B,發現得早是好事但她卻寧可發現時是三期
因為二期B的治療費已經很高了,但理賠的金額卻沒有三期多...
原位癌是零期癌症治癒率極高,但是日後還是有可能再復發(或是面臨其他癌症)
如果以後原位癌有理賠,就必須打破"防癌險只理賠一次"的界線
這樣對保戶來說才有實質上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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